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信阳市“科技副总”的通知

来源:信阳技术交易市场
时间:2023-11-02
各县(区)委组织部、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组织人事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阳市选聘“科技副总”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开展信阳市2024年度“科技副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信阳市“科技副总”的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所在高校院所的所属学科应为本院所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
  (3)认定后能在申报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每年能为企业服务三个月以上。
  2、 申报信阳市“科技副总”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具备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
  (3)能为受聘科技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支持措施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我市、县(区)、有关部门制定的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市科技局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或创新券政策支持。
  3、对于当年考核合格的“科技副总”,服务期内每年给予每名企业“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1万元,并在申报其他科技人才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中优先支持。派驻企业所在县(区)组织、科技、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条件给予支持。
  4、对选聘的信阳市“科技副总”,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科技副总”的人员填写《信阳市“科技副总”申报表》,并报所在单位科研处,由本单位汇总盖章后将申报材料(附件1,3,5)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2、申报企业填写《企业申报表》,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汇总盖章后报送;
  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得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2,6)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报市科技局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
  联系电话:8093690,邮箱:xyskjjnck@163.com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示:
附件1:信阳市“科技副总”申报表.doc_01
附件2:企 业 申 请 表.doc_01

附件3:信阳市科研诚信承诺书.doc_01

附件3:信阳市科研诚信承诺书.doc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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