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4号)要求,经推荐、专家评审、核查、厅长办公会研究、公示等程序,同意路由众创空间等25家单位备案为河南省众创空间。
希望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帮助众创空间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创新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深入推进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