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项〔2023〕18号)要求,现将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主体:由各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对各自领域项目进行审核监督,省科技厅进行结项备案。
(二)项目结项受理范围: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项目结项验收应在实施期满(包括延期)后6个月内完成。各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期进行结项,超期项目省科技厅原则上不再验收。
(三)项目结项工作流程: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出具《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结项材料,按系统流程逐级提交备案。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各自领域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提交至省科技厅(不再另行通知),省科技厅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四)项目监督检查:将按一定比例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省级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五)咨询电话:
1.专业领域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8093680
社会发展科技科: 8093679
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 8093690
2.综合业务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8093688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