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豫政〔2023〕13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的函》(豫科项〔2023〕6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科目,省级资金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支出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全部属获奖人所得。请及时通知获奖单位和个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附件:1.
2.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