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连续出台两个仪器共享方面“实施细则”

来源:信阳技术交易市场
时间:2023-01-13
   近日,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河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创新券实施细则》)。这两项政策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文件精神,在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将科技创新放在十大战略首位精神指导下研究制定的,标志着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河南将再创新高。

  两项实施政策是按照总体布局、重点突破和服务创新的原则研究制定。其中,《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按照评价程序规范化、评价指标内容明晰化、评价范围扩大化、评价方式合理化四大原则,建立了涵盖仪器统筹购置管理、在线平台建设、共享服务收入、运行使用成效等指标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为进一步集聚共享资源,河南省将应用物联网技术来辅助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仪器设备社会化、市场化共享。

  《创新券实施细则》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创新:一是扩大支持对象,明确科技创新券具体支持范围,将符合规模以上标准的工业企业、中试基地等纳入支持对象;二是提高科技创新券补贴比例和补贴额度,调动企业用户参与共享的积极性;三是开展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政策协同机制;四是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按照省内相关惠企政策要求,享受“免审即享”。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讲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路径做好两个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二是健全服务机制,推动更多的科研仪器设备纳入省共享服务平台,持续提高科研仪器开放总量,进一步加大开放共享力度;三是大力推行科技创新券,让更多的创新企业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良好开放共享氛围,进一步提高科研仪器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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