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活力信阳》立足信阳实际,围绕高质量考核和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谋实策出实招。一是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增加“单独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内容;并创新性的在全省首次提出“对评价年度有新授权知识产权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带动作用。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各类平台载体的奖励额度和奖励范围,增加省实验室、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奖励。三是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细化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奖励,明确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的奖金全部属获奖人所得;明确企业、技术转移机构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分别在推进成果转化方面的奖补,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贡献程度给予奖励。四是启动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参照省科技厅做法,对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经费支持,支持推动产业发展。五是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力度。依据《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我市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并在信阳转化、产业化的,对驻信高校、科研院所在信阳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均给予经费支持。六是加大高端科研人才引育力度。参照广州、河南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增加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内容,对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等高端人才以项目的形式给予支持;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外建设科创飞地,在我市进行转化的直接给予奖励;对“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近年来,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全力推进信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来人居科学城建设。此次《活力信阳》的修订出台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力举措,这些科技奖励措施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要素,催生创新动能,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以创新驱动支撑信阳高质量发展。